为了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1〕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12〕2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的通知》(晋教高〔2013〕1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转变教育教学观念,深化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推动我校优质课程教学资源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共建共享,建立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共建共享体系,开展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为了充分发挥我校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共建共享体系的作用,全面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从2013年起,按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的实施意见,以五年为一个建设周期,每个建设周期新建50门左右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5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力争建成2-3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
二、建设要求
1.课程团队
精品资源共享课应由学术造诣深厚、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主持建设,团队结构要合理,人员应包括专业教师和教育技术骨干。
2.内容要求
课程内容能够涵盖课程相应领域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基本技能、典型案例、综合应用、前沿专题、热点问题等内容,具有基础性、科学性、系统性、先进性、适应性和针对性等特征,严格遵守国家安全、保密和法律规定,适合网上公开使用。课程选用国家规划或产学研共同开发的高质量教材,实验实训教材配套齐全,能够满足教学需要。
3.资源要求
(1)基本资源。基本资源包括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或演示文稿、重点难点指导、作业、参考资料目录和课程负责人教学录像,以及主要成员主讲的课程教学录像等反映教学活动必需的资源。
(2)拓展资源。拓展资源指反映课程特点,应用于各教学与学习环节,支持课程教学和学习过程,较为成熟的多样性、交互性辅助资源。包括案例库、专题讲座库、素材资源库,专业知识检索系统、演示/虚拟/仿真实验实训(实习)系统、试题库系统、作业系统、在线自测/考试系统,课程教学、学习和交流工具等。
4.技术要求
精品资源共享课必须构建能够实施安全共享、稳定运行的系统环境和网络通道。要利用先进信息技术,建设具有教与学兼备和互动交流等功能的共享平台。课程的网络教学资源丰富,课程网站畅通,能够满足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需要。课程基本资源须全部上网免费共享,符合出版物标准的拓展资源按照出版协议有条件共享。课程负责人要承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网上内容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引用的课程资源要注明来源,同时免费开放课程资源并保证正常使用。
三、建设办法
1.按照2013年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和共享的新任务新要求,原本科省级精品课程和原校级精品课程需完成转型升级工作,转型期限两年(2013年-2014年)。未完成转型升级的不得再申报同类工程项目。
2.凡属于各级各类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特色专业、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专业、教学名师等称号的“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在该项目建设期要按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要求,采取校际联合、学校与社会联合等方式,至少建设1门在同类课程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较强的示范性的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
3.从本校的优质教学课程资源中遴选新建一批校级本科精品资源共享课,每年建设5-10门。
4.实施差别化政策,力争每个学院都建设1—2门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
四、组织与实施
1.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原则上每学年评选一次,具体申报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2.学校成立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评审领导小组,由教务处组织成立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评审专家组开展评审工作。
3.各教学单位(学院)根据学校项目评审工作安排,按照精品资源共享课评选标准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在自行组织评选的基础上择优向学校推荐参评课程。
4.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评审专家组根据精品资源共享课评选标准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参评课程进行公正严格地评审,经合格认定评出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
5.评审专家组评出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后,报主管校长审批,一周之内公布评审结果。
6.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由我校授予“山西大同大学精品资源共享课”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学校给予每门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经费1万元,采取项目管理和过程管理的办法,确保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
7.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期为三年。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评审专家组要对精品资源共享课进行中期跟踪监测并给出综合评价,对综合评价不合格的精品资源共享课,限期一年整改,保留其“精品资源共享课”荣誉称号,停拨资助经费。整改结束,接受验收,效果好的恢复其“精品资源共享课”荣誉称号;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其“精品资源共享课” 荣誉称号,学校不再拨资助经费,课程负责人三年之内不得重新申报山西大同大学精品资源共享课。
8.学校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评选,获省教育厅和国家教育部表彰的“精品资源共享课”,享受省教育厅和国家教育部相关待遇,学校应给予相应配套资助经费。
五、知识产权管理
凡申请山西大同大学精品资源共享课评审的主讲教师将被视为同意该课程在享受“山西大同大学精品资源共享课”荣誉称号期间,其课程上网内容的非商业性使用权自然授予学校,主讲教师要承诺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六、其他
1.本方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本方案未尽事宜将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