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下载中心

《山西大同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评定标准表》

附件1

山西大同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评定标准表

一、科研学分


项目类

等级或内容

分值

认定依据

备注

学术论文、论著、作品







被SCI、EI、CSSCI收录

6

1.参加活动之前,应向科研处备案;文章应经过科研处认定。

2.作品应是学生所学专业知识能力的积累;

3.第一完成单位应是山西大同大学;4. 报纸文字类作品不少于1500字。






第一作者计满分,第二以下依次减少0.5分。








中文核心期刊

4


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

2


国际性学术会议收录的论文

1


全国性学术会议收录的论文

1


省部级学术会议收录的论文

0.5


在学校组织的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

0.5

学术报告需事先报科研处备案


科技成果

获奖


省部级

6

成果均指第一完成人,多人合作者依次递减0.5个学分,最低按0.5分计算。













厅局级、市级

4


发明及

专利




发明专利

4


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2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2


集成电路布图

2


纵向课题(大创项目和参与教师科研项目)




国家级立项并结题

5

负责人计满分,排名第二至五名减半;第六名以后不计分。

提供立项和结题证明















省部级立项并结题

3


市厅级立项并结题

2


校级立项并结题

1


横向课题



课题经费2万元及以上

4


课题经费1万元及以上

3


课题经费1000元及以上

1






二、学科竞赛学分



项目类

等级

分值

认定依据

备注

学科竞赛












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

6

以获奖证书或举办单位文件为准,并经教务处认定。同一竞赛一年内就高申请一项。已加参赛学期课程成绩的竞赛获奖不再认定本学分。按照名次奖励的项目,国家级奖项:第1-2名参照一等奖,第3-5名参照二等奖,第6-8名参照三等奖,第9-10名参照优胜奖;省级及以下奖项:第1名参照一等奖,第2名参照二等奖,第3名参照三等奖,第4-6名参照优胜奖。美展入选参照优胜奖,获奖参照三等奖。












团队奖以5人计算;5人以下计满分;超过5人以该分值乘以2后按人均分配,不足0.5分以0.5分计













国家级二等奖

5


国家级三等奖

4


国家优胜奖

2


省级一等奖及以上

4


省级二等奖

3


省级三等奖

2


省级优胜奖

1


校级一等奖

2


校级二等奖

1.5


院级一等奖

1


院级二、三等奖

0.5



三、素质拓展学分


项目类

等级或内容

分值

认定依据

备注

社团活动

经审核确认的社团活动

1-2

由主管部门制定具体管理和考核办法

不同社团可累计

社会实践

活动


获得省级以上先进小分队、先进个人

2

活动组织单位考核意见。已列入教学计划中的教学实践的活动时数、实践成果等不得再次获得本类学分。

最高限2分,负责人计满分,成员分值减半

新闻报道及文艺作品

0.5-3

由主管部门制定具体管理和考核办法

1.学校新闻网主页、新媒体平台0.5/千字

2.省市级报纸、校报0.5-1/千字

3.国家级报纸1/千字

4.在市级以上报刊上发表的美术、摄影等到艺术作品0.5-1/幅

社会兼职

在校内岗位兼职

1-2

由主管部门制定具体管理和考核办法

学生兼职一学期,按32个实践课时计算

诚信表现

在诚信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得师生好评

以纪实方式对将学生诚信行为计入学生档案


四、文体活动学分


项目

等级或内容

学分

备注

社团活动

校级文化艺术活动

(包括:各种竞赛、各种比赛等)

参与校园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

0.2/人

原则上,参加活动时长累计应达到32天以上。


各类文体评比、竞赛



















国家级







正式参赛

0.5

认定时,应有参加集中培训记录;参赛秩序册、获奖证书等过程材料。


















第6名(优秀奖)

1

第5名

2

第4名(三等奖)

3

第3名

4

第2名(二等奖)

5

第1名(一等奖)

6

省级







正式参赛

0.1

第6名(优秀奖)

0.2

第5名

0.5

第4名(三等奖)

1

第3名

2

第2名(二等奖)

3

第1名(一等奖)

4

校级




第4-6名(三等奖)

0.1

第3名

0.2

第2名(二等奖)

0.5

第1名(一等奖)

1


五、技能学分


项目

等级或内容

学分

备注

技能考核













计算机等级考试

获计算机二级证书或大学英语四级证书者

1

本条不适用于计算机专业


计算机等级考试

获计算机二级以上证书或英语六级证书

1.5

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

包括程序员证书;网络工程师证书;

高级程序员证书;系统分析员证书等,以及同类别的其他证书

3

1.技能部分认定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由所在学院审核认定。

2.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级别竞赛获奖的,按最高分计算。











国际人才英语考试(ETIC)



初级、中级

1

高级

2

高端(或高级翻译)

3

国家职业资格技能考证



初级

1

中级

2

高级

3

国家专业技术水平考试



初级

1

中级

2

高级

3

其他国家承认的执业资格证书考试

由所在学院根据专业特点认定

1


六、创业训练学分


项目

内容

学分

备注

创新教育

研究性学习课程

1

学习时长必须达到32学时;在教务处备案


创业教育

创业(KAB)课程

1

创业实践



运营半年,经学校团委认定

2

创业实践部分由校团委审核认定。




运营一年,经学校团委认定

4

获得一定的资金资助,经学校团委认定

2

其他创业活动

经学校团委认定

1


就业教育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课程

1

学习时长必须达到32学时,并在教务处备案

就业培训

参加用人单位就业实习和就业培训

2

就业实习时长为学生实习时长,并在教务处备案。

就业成果



自主创业

2

进行了工商注册,并带动其他学生就业。

获得求职创业补贴

1

利用国家求职创业补贴,或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或实现了大学生自主创业。

预征入伍

1


其他就业活动

经学校招生就业处认定

1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