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兴香,法学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山西大同大学法学院院长,校法律顾问。
从90年代开始,先后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专著2部,参编著教材5部,主持和参与省级以上科研项目10余项,参与10多部山西省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工作。
90年代开始从事律师职业。现任山西星瑞律师事务所律师、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山西省法学会常务理事与学术委员会委员、山西省高等学校法学与公安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大同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大同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朔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大同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大同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大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大同市法律援助业务指导委员会委员。